2019/04/20 19:26
答:您好,需要做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如果您公司的属于其中一个那么您就必须要去做汇算清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比如,201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1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需要申报内容如下图:
您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就个人所得税而言,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一般而言,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结合《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除应办理正常的纳税申报外,还应根据情形进行“汇算清缴”。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即按月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3)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5)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6)纳税人取得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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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4、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5、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7、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一)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
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
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三)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纳税:
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
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另外,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3月到5月。
答:填报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确认应税所得额,确定应交数,多退少补
是查账的都要出汇算清缴,定率的不一定,每个区都有区别像你们这种情况最好是和专管员沟通一下什么都清楚了!审计是做年检用的.工商局要求要出而你不出的话就过不了年检. 汇算清缴是给税务师事务所出的.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出的你是独资企业,所以汇算清缴和审计报告都要出具的
您好!
哪些企业需要做汇算清缴:“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除非是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极少数)不用做汇算清缴,其它企业按规定要求需要做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是上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通过专门的汇算表格,根据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2018年度汇算清缴准备期为12月,完成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一)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纳税:
企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纳税:
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年度终了汇算清缴。
(三)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纳税:
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
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
纳税人年度终了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另外,汇算清缴时间为每年3月到5月,如需委托代办可以直接咨询华鑫峰企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