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需要进行核名,要提升核名的通过率,就要遵循公司名称起名规则。有不少的创业者,就是在查名这一个环节,就用了很多的时间,花费了不少的精力,但是搞了几次仍然是通不过。所以,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则是很有必要的。那么,关于公司注册名称核准,有哪些规则是需要遵循的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相关规定,在注册公司给公司起名时,主要的规则如下:
1.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州,或者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汉语拼音字母和数字等。
5.通常情况下,企业名称中不能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
6.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以及除此以外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不能与之相同或者近似的。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注册名称核准规则的相关内容,在这个方面,要是您还有想要了解的地方,或者是在公司注册方面遇到任何的问题,都可以找我们华鑫峰!作为有着16年办理经验的企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华鑫峰有着专业的服务团队,能够快捷、高效地提供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