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商标局决定:茅台申请“国酒”商标“不予注册”。国家商标局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出发,在初审通过后回应异议,调查研究最终给出审慎意见。
商标局表示:被异议商标“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也违背商标法相关规定,因此决定“不予注册”。
在一年将结、新年将至之时,国家商标局作此决定,有其特别的意义,也释放出重要信号:就是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不动摇。
茅台酒曾经以酱香品质和光荣传统赢得了社会的厚爱,也长期处于白酒龙头的地位。然而近年来的国酒营销却引起了质疑,也引发了行业的不良竞争,茅台要担其责。
国人对白酒是既看重品质,又在意品牌。显然,茅台从中看到了“国酒”所能带来的隐性回报,甚至把消费者的赞誉,看作理所应当,不惜申请商标,以国酒之名,坐享其溢价。
任何企业,无论品牌影响多大,无论地位有多高,也不能以谋求“国字号”之名,行市场排他性之实。
茅台本不应将其据为己有,茅台仅仅是国酒之一而矣。如同我们说,国学是中国古代学问的统称,有了诸子百家,我们不能说国学仅指儒家。
我们应该为商标局的决定叫好,为监管部门的审慎点赞。
其实白酒品牌是否有影响力,最终决定权在消费者手里。如果不追求品质和创新,即便有了国酒商标,得不到认可,最终也会被消费者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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