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申报的方式有哪些?
答:
(一)上门申报
上门申报实行同城通办,所有纳税人均可到各区局(宝安、龙岗除外)和税务所的办税大厅进行申报。但没有扣税账号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互联网报税
纳税人可到主管区局(税务所)的办税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互联网办税。
互联网办税的特别说明:
①纳税人电子申报内容以税务机关主机接收的数据为准;
②纳税人办理互联网申报、涉税事项查询等电子办税事宜时须提供数字证书及密钥或密码,凡使用数字证书及密钥或密码办理的业务,均视为纳税人亲自办理,并由纳税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③纳税人应妥善保管、保密数字证书及密钥或密码,若因保管不善遗失、泄露数字证书和密钥或密码,应及时向税务机关补办,但因遗失、泄露造成的损失则由纳税人承担。
问:纳税申报的期限?
答:
(一)凡按月申报缴款的税种,统一在月份终了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缴款;
(二)凡按季度、半年度申报缴款的税种,统一在每季度或者半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款(含预缴);
(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年所得12万以上自行申报及生产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按法定期限不变;
(四)车船税申报缴款期限不变。
问:纳税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从办理税务登记起,不论有无经营收入,是否亏损,或是享受减免税,都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这就是全面纳税申报。
全面纳税申报的内容包括:
(一)正常申报。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向税务局(所)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表以及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纳税资料;
(二)减免申报。按税法规定可享受并经批准减免的纳税人,仍应按照规定申报减免税期经营状况、减免税种和减免税税额、减免性质及批准减免税文号,并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三)零申报。当期达不到起征点或当期没有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如无经营收入或亏损), 也需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四)定期定额申报。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按期主动向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请表,提供实际经营情况及有关资料;
(五)延期申报。按税法规定,经批准同意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批准其延期后,也应按照规定申报,具体内容包括延期税种、延期税额、并递交有关批准延期申报文号和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此外,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在税法期限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及其有关资料。
问:哪些企业进行年检要提供审计报告?
答:下列企业申报年检时需填报审计报告信息: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二)从事保险、创业投资、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的公司;
(三)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足的公司;
(四)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上述企业的审计报告须由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上传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