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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东免除我司还款之后,这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更新时间:2017-04-05 11:28点击次数:5571次字号:T|T


有人问:我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之后个人股东免除我司还款,请问该笔不需偿还的借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深圳华鑫峰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等。

因此您公司上述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作为企业的其他收入,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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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记账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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