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峰集团为您提供工商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深圳[切换城市]

免费咨询:
135-4326-1905

首页 > 知识库 > 记账报税 > 特定纳税人的企业有哪些?哪些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
企业快讯 注册公司最新资讯 深圳公司注册 记账报税 公司注销 变更公司 公司银行开户 公司转让 最新政策

特定纳税人的企业有哪些?哪些所得税不得核定征收?

更新时间:2017-05-11 14:08点击次数:4464次字号:T|T

‘特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汇总纳税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五)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规定: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有不明白之处或者想咨询记账报税事宜的请右侧咨询客服、或者拨打热线4008-617-099。华鑫峰热门服务有注册深圳公司、代理记账报税、申请一般纳税人、网站建设、办理企业400电话、公司变更、注册商标、注销公司、申请进出口权及退税、开公司社保公积金账户等。


https://www.hxf111.com (编辑:huaxinjun)

推荐专家

注册深圳公司流程

关注华鑫峰公众号

深圳市华鑫峰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总机:135-4326-1905

企业邮箱:WHF520179@163.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二路创锦一号D栋2楼(整层)

设计顾问:华鑫峰网络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深圳市华鑫峰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粤ICP备14022549号 服务支持:营销型网站建设     XML地图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