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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以什么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更新时间:2017-05-19 14:09点击次数:4824次字号:T|T
客户咨询: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以什么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华鑫峰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将火车票、飞机票等交通费发票原件交付给旅游服务购买方而无法收回的,以交通费发票复印件作为差额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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