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第一个小长假过完啦,小编要在这里提醒大家的是,不要忘了四月将会开始实施的税收新政哦。快来一起看看吧。
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关于税收协定执行若干问题的公告》
政策要点:
公告对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海运和空运、演艺人员和运动员条款,以及合伙企业适用税收协定等有关事项作出进一步明确。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
政策要点:
2018年4月1日起,将新设立企业、全年没有营业收入的企业以及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为其增添信用资产。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政策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税务总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的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完整,不适用“最多跑一次”。《清单》共有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05个事项。该公告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以上内容有疑问的或者需要办理税审审计请右侧咨询客服(热线4008-617-099),另外需要在深圳注册公司 也可以找我们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