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就要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这个购买社保的时间并不是从2019年开始,而是从你签订劳动合同就开始。
那么2019年有一个社保上的变化,就是我们国家的社保完全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这样也就意味着那么要严格按照,自己本人的一个工资基数去缴纳相应的社保。如果不按照自己本人工资基数去缴纳相应社保的话,实际上就属于一个偷税的行为。
那么在2019年开始以后,社保就要进入严格的稽查阶段了。没有购买社保的一些单位都要按着税务部门的要求,为员工购买相应的社保,当然购买社保的单位也要按严格按照员工本人的工资基数去购买社保,这样的话就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拒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纳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五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九十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因此,我国在法律层面上己经明确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其职工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保,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现在许多单位面临招工难、留不住人的尴尬局面,如果用人单位再不主动为其职工谋利益,保障职工的各种合法权益,这个单位是没有发展前途的,是必将被社会淘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