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注销公司,但是公司股东意见不一致,有的股东不同意注销,那么还可以进行办理吗?其实,这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是要看同意注销公司的股东,股权占比有没有超过三分之二,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换言之,如果不同意的股东,股权占比不影响做出解决公司决议,那么就可以直接去办理注销。
但如果不能达成三分之二的比例,那么就不能直接去注销公司。在这种时候,就可以考虑协商,即想要注销的股东,将手上的股权转让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
操作流程如下:
1.确定好新股东和占股比例。
2.准备好股东身份证信息,在网上做申请变更资料。
3.提交资料,预约去工商局办理的时间。
4按预约的时间带上相关资料去工商局办理变更。
5之后去税局备案
所需资料:
1.原股东身份证原件。
2.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3.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
4.公司公章、法人私章
5.公司章程
6.公司股转协议书、股东会决议和工商局文件。
以上就是关于股东不配合是否可以注销公司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此仍有想要了解的地方,或者是需要代办公司注销的话,就可以找我们华鑫峰!
我们有着16年的代办经验,以及超百人规模资深顾问团队,公司注销方面的问题,我们都能快速为您出具一份可行的解决方案!有需要的话,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