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分为两种情况:正常注销和简易注销。所谓的简易注销,是指没有开业,或者是没有债权债务或者是已经将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公司、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等,可以采用简易方式,办理注销。因此,如果是新注册的公司,通常都是可以进行简易注销的。那么,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讲一下。
简易注销流程:
1.企业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根据规定,企业选择简易注销程序的,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应主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发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的公告(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
2.等待公告,是否有人提异议,公告期45天内,若无人提出异议即可进入下一步。
3.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4.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工商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申请办理简易注销公司,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均无需提交该项材料);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交该项材料);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非公司企业法人应当提交企业法人公章。公章已缴交公安机关或其他部门的,提交收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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