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销深圳分公司,想要申请简易注销办理,是否可以呢?一般来说,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可实行简易注销。所以只要符合这个条件,就可以简易注销公司的。
不过,由于分公司从本质上来看并不是公司,所以要注销分公司其实无法申请简易注销,因为办理的流程是固规定,相比之下,是要比简易注销更简单。下面就来详细讲一下,分公司注销的流程。
首先,分公司注销需要准备好以下的材料: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以及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注: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而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将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进行提交。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
6.分公司公章。
分公司注销流程具体为: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根据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2.准备好注销登记的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并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分公司需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简易注销深圳公司需要办理哪些流程的相关内容。要是您对于分公司或者是其他类型公司注销还有想要了解的地方,以及需要代办处理注销的话,都可以找我们华鑫峰!17年专业代办,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