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申请条件。
1.隶属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公司被登记机关依法吊销或撤销。
4.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复印件一份)
4.隶屋单位关于撤销分支机构的决定:或者;或者行政机关吊的营业执照麦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原件)
一、收件(当天)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受理(当天)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0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0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0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三、审查(一个工作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1.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是否有限制办理的情形;
四、决定(当天)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核准登记。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核准登记。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五、制证(当天)
注销通知书,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第四十条 商事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对变更登记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企业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注销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该分支机构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商事主体的资格终止。
在现实中我们有发现很多创业者在没有弄清楚公司注销流程的前提下,就盲目去办理一些事情,最后导致在工商注册流程公司这也没有办理好,税务也出现一些小障碍,导致一些手续更加的无法达到目的。同时在办理公司注销之前也要了解好政府的一些政策,这些政策会更快帮助你完成注销